反家暴法内容有哪些( 二 )


③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
(6)家庭暴力的情节不同,对施暴者的处罚有哪几种情形?
①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
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7)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①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②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社区居民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知识 。
(8)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再次发生 。
①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
④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
⑤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
(9)反家庭暴力是谁的责任?
①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
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都要依法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
③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
④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白丝带具有什么样的含义?
白丝带:是反家庭暴力运动的标志 。白丝带运动是为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而开展的,以男士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 。佩戴白丝带是一种个人宣言,表示佩戴者承诺本人决不对妇女
施暴,面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绝不保持缄默 。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为您介绍的反家暴法的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您 。稍后,我们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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