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地计生条例启动修订新增育儿假的简单介绍( 二 )


宁夏现行人口计生条例规定 , 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60天” , 总计158天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规定 ,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 , 依法享受158天产假 , 经单位同意可以休至孩子一周岁14地计生条例启动修订新增育儿假;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 增加30天产假(总计188天) 。此外 , 宁夏自治区也拟增加男性陪产假 , 从此前的25天拟增加到35天 。
陕西的计生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给予了三孩产妇更大的产假力度:女职工生育三孩的 , 再给予半年奖励假 , 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
根据陕西征求意见稿 , 未来陕西生育三孩的产妇也许可以休法定产假大约350天(98基础产假+60天+10天孕检奖励+半年三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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