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是什么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详解( 二 )


如果一家企业的生产或服务没有侵占外部的社会利益,那就是“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相反,如果一家企业的生产或服务侵占了外部的社会利益,那就是“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 。例如,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没有污染外部自然环境,这显然属于“正常地”完成范围;而污染了外部自然环境,又没有相应足够的补偿,那就是“不正常地”完成了 。虽然说企业的生产或服务千姿百态,产品、服务和模式的创新日新月异,人们时常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发现企业的生产或服务是不是侵占了外部的社会利益,但总体而言,这样的理解划分,从理论上清晰了企业基本社会责任的边界,为实践上的制度安排、规则制定和边界计量等提供了基础依据 。

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是什么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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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或许会问,什么样的企业容易侵占外部社会的利益而“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都可能不承担呢?观察看到,主要有这样三种类型的企业 。
一是市场垄断型企业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它们拥有市场供应的把控权、定价权和相应的话语权,这些权力潜在地威胁到企业外部社会各方的利益 。如果外部社会缺乏强大的对于垄断的消解或对冲力量,这些权力就很容易具体化为实际侵占外部社会利益的工具 。颇有意味的是,实践中有的垄断型企业,一方面侵占了外部社会的利益“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从企业转移出去大量的成本,或是转移进企业大量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以“真金白银” 的方式,对外部社会做着一些公益性的事项,赢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美名”,构造出一种企业和社会之间畸形的关系 。这从另一个视角告诉我们,认清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并在实践中落实到相关的制度和监管中是非常要紧的 。
二是信息不对称的企业 。由于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原因,许多企业对于外部社会而言,存在多方面的持续性不透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由此导引出这类企业对外部社会利益侵占的可能性来 。由于制度和监管总是滞后于各种各样的创新,这类信息不对称企业的行为,是不可能被现存制度和监管所完全覆盖的,这加重了它们在实践中“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的可能性 。此外,在信息科技高度发展的当下,各种创新速度加快,创新的复杂度增大,相关的信息不透明更为严重,企业“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的概率大为增加 。从某种意义上,在现实世界里,这类企业是“不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侵占外部社会利益最为可能的主力 。
三是缺乏内外完备监督组织的企业 。现代企业相对完备的组织,是内部和外部都有监督部门 。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监督,也不论监督是关联技术、产品,还是关联社会规范、声誉,监督职责的存在,就是对企业可能侵占外部社会利益的一种组织功能制约,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监督并非完全有效 。由于企业的种类繁多,许多企业客观上就不存在完备的内外监督组织 。如规模很小的企业,尤其是单个自然人的企业或家庭企业,完全没有可能建立内部监督组织,外部的监督也时常缺乏专门性和针对性 。这类企业天然地存在侵占外部社会利益的可能性,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许多这类活生生的案例 。
毫无疑问,容易侵占外部社会利益,并不意味着一定或必然会侵占 。这里的分类,从可能性的视角进行分析,目的在于为相关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提供明确的指向,特别是明确的目标对象 。事实上,由于法律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的环境,以及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大量的企业都努力地塑造着“正常地”完成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文化,以正确的价值观统领企业的运转,主动承担好基本的社会责任 。这一点的意义无论如何看都很重大,值得大力宣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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