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商业运营管理内容 商业运营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三 )


1、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略)
2、 商户管理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商户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当遵照执行本办法中的所有制定,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三条:在制定本办法中,与商户共同将商场经营秩序管好、经营好
第四条:商业管理部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商户的合法权益 。
第五条:凡在商业街进行经营、从事商品经营的,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六条:各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商场管理部工作,不得以自己的意志肆意妄行,损害他人的利益 。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商业管理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凡在商场经营的商户,均应办理合法的入驻经营手续,与商业管理部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所有商户在入驻后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
第十四条:进入商场经营的商户必须遵守有关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利益以及其他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和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第十六条:在商场经营的商户应当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围、经营方式,在规定的地点亮照经营 。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 。
第十七条:每个商户应保持自己门前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 。
第十八条:在商业街的商户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以假冒充真等不法行为,商品应明码标价 。
第十九条: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听取消费者对提供的商品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第二十一条:在商场经营的商户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 。按照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第二十二条: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文明经商,商户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
第二十三条:商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税金及管理费 。
第二十四条:为保护商户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买卖双方订立销售合同 。
第二十五条:商户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户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标示 。
第二十六条:商户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第二十七条:商户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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