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发生意外的继任 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总统制是美国人的政治发明 , 是美国宪法和政治制度约束下的具有现代君主倾向的政治角色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 , 行政权属于总统 ,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 , 且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 , 是美国的最高行政首长 , 总统不对国会负责 。可以清楚地看出 , 美国总统是一个权力相当相当大的职位 。但俗话说 , 天有不测风云 , 万一在任总统有什么变故 , 怎么防止群龙无首危害国家安全 , 使国家政权顺利运行呢?这就要说到美国总统的顺位继承制度 。
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总统继承制度只有一人:副总统 。1791年1月 , 第一届国会意识到只有副总统一位总统继承人的制度有漏洞后 , 提出增加国务卿为第二总统顺位继承人的议案 。可是由于时间和议程的原因 , 没有来得及表决 , 直到九个月后的第二届国会 , 才将之通过 , 自此美国才有了两位总统顺位继承人 。
1792年 , 在激烈的联邦主义者与反联邦主义者的政治斗争中 , 国会通过了第一部《总统继承法》(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 , 规定了总统的顺位继承人是: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参议院副议长与众议院议长 。
1886年 , 在权力斗争与谈判妥协下 , 国会又通过立法程序 , 修改总统的顺位继承人为:副总统、国务卿、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 。
1945年 , 杜鲁门总统向国会提出将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排在国务卿之前为总统顺位继承人的提案 , 理由很简单:国务卿是总统提名 , 而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副议长却是民选 , 在民主体系中 , 民选官员应该比政府委任官员更有优先权 。
1947年 , 通过的《总统继承法》(Presidential Succession Act of 1947)是一部没有党派成见和利益冲突的法案 。规定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辞职 , 弹劾、死亡等) , 将由副总统、参/众议院议长及内阁成员依据美国总统继任顺序(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line of succession)依序递补 , 而内阁的排名顺序基本上以内阁职务的成立时间为准 。总统的16位顺位继承人是:
1.副总统
2.众议院议长
3.参议院临时议长
4.国务卿
5.财政部长
6.国防部长
7.司法部长
8.内政部长
9.农业部长
10.商务部长
11.劳工部长
12.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长
13.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
14.交通部长
15.能源部长
16.教育部长
国务卿在总统继承顺序中排名第4 , 居各部之首 。紧接着是财政部长 。国务院和财政部都建立于1789年 , 不过国务院比财政部早问世了一两个月 。排在第6位的是国防部长 。国防部是1947年才创建的 , 不过前身是1789年就成立的战争部 , 于是 , 国防部长就取代了战争部长 。退伍军人事务部成立于1989年 , 退伍军人事务部长成为第17序列继承人 。小布什任内2002年11月成立的国土安全部 , 原本依照惯例 , 排名在最后一位;但2003年6月27日参议院已经提议修法将排名改列于司法部长之后 , 位列总统继任顺序中的第8位 , 内政部长之前 , 这样就有了18位顺位继承人 。但尚未经过众议院同意 。
由于美国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必须是由在美国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Natural-born-citizen)来出任 , 因此继任顺序成员中若有归化美籍者时 , 将会自动跳过顺位到下一位 。根据美国宪法 , 总统必须“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 , 所以归化美籍的部长不能继承美国总统职位 。尼克松总统时期的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出生在德国 。卡特总统的财政部长布卢门撒尔也出生在德国 。克林顿总统时期的国务卿马德琳·奥尔布莱特出生在捷克 , 她是首位女国务卿 , 同时作为内阁位阶最高的部长 。在小布什总统任内担任劳工部长及在特朗普总统任内担任运输部长的赵小兰出生在台湾 , 商务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出生在古巴 。他们均不在美国总统继承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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