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样打才合法有效 借条怎么打的( 二 )



交付方式
由于贷款多在熟人之间进行 , 如果贷款金额较小 , 且用现金支付 , 很少有人会打借条 。当然 , 你仍然可以在借据上选择现金交付 。
不过既然开了欠条 , 最好还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钱 。如有必要 , 借据上可以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发生纠纷时 , 如果有欠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 , 基本上你不会输 。
由于借据是一份实务合同 , 实际付款才会生效 。司法实践中 , 大额借款或被告的借款抗辩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解释时 , 债权人要对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 如果是现金交付则很难证明 。

贷方
司法实践中 , 未载明出借人借条的 , 推定借条持有人是权利人 。借款人抗辩持票人不是真正债权人的 , 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人以“出借人名义为他人(主体不具备资格)”为由抗辩的 , 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借条上有没有写借款人的身份证号并不重要 。
同时 , 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并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 。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应注明币种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制规范》的中文金额字数到“元” , 元后应写“整”(或“正”) , 不应写“角”和“分” 。在汉语数词中 , 也可以把“元”写成“圆” 。
司法实践中 , 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与案件不符 ,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 , 一般以文字上的金额认定 , 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款金额为小写 。

兴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界定了“两线三区” 。“两线三区”第一行是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不超过2%) , 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行是年利率超过36%(月息不超过3%)的 , 超额利息约定无效 , 属于无效区域 。年利率24%-36%(月息2%-3%)为自然负债区 。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 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还的 , 不受法院保护 。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没有利息约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 , 贷款人主张支付借款期间利息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借款期限
根据《民法通则》第188条规定 , 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 但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 诉讼时效为20年 。
相比之下 , 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为3年 。而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 在债权人收到借条时 , 视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即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还款) , 所以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也就是说只有三年 。

过期利息
同⑥ 。

实现债权的费用
这句话看起来比上面的主句长 , 但是补充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人民法院第613号判决 , [借款人]李强、在与[贷款人]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
如李强、[借款人]违约 , 则吴、[贷款人]采取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 应由李强、[借款人]承担 。
最高法院认为 , 该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应当有效 , 各方应当善意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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