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八 )


49.审理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纠纷应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 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 ,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后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 , 抚养关系不能变更 。(吴某与林某抚养关系纠纷上诉案 人民司法·案例 2010.2)
50.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包含登记离婚与财产分割等内容的财产分割协议 , 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所规定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 , 此类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未成立 , 即使其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已部分履行 , 亦不能认为所附的生效条件已经成就 , 此类协议应认定为不生效 。法院应当适用某一法律规则而不予适用 , 由此对法律行为效力作出错误评价进而作出错误的判决 , 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并导致判决结果错误”的情形 。若当事人据此申请再审 , 应认定其申请符合“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定再审事由 , 审查法院应依法裁定再审 。(案号:(2015)沪一中(民)再终字第9号)
注:文中《民法典》新规由案例君增加汇总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