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保障倍数公式 已获利息倍数的计算公式( 二 )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
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
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
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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