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又不迁走怎么办 百年风景名树拆迁怎么保护

百年风景名树拆迁怎么保护,如果屋子前有坟墓?在我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想到了一些咱们经常听到的一些老话“先来后到”换句话来讲就是“先入为主”那么如果再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咱们常说的一种传统风俗叫“死者为大,入土为安”通过这样几句话我们就可以明白问题中提到的“如果屋子前有坟墓而别人又不迁走”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 其实像这种先找个的问题 , 可以说在农村经常会遇到 。比如说在我们村就有几户人家是这样的情况,首先就是说这家的房子在没有盖之前,那么坟墓就在其旁边了,因此我们要懂得先来后到以及先入为主额的道理,当然如果在自家房屋处有坟墓存在 , 那么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来讲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生活在附近的人们,尤其是其宅基地离坟墓比较近的,那么或多或少其心理都会有一些芥蒂 。但是如果别人不迁走的话,我们也是没有理由让别人迁的,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要是因为农村,也就是村庄里的规划和发展需要,那么如果有坟墓需要迁走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无条件迁走 , 毕竟不能因为一坟墓而影响了整体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是对于个家个户的影响,那么以我个人来看还是需要与坟墓的后辈人商量迁走事宜的 。总而言之对于在家门口附近的坟墓,如果你感到不合适,切记千万不能私自去迁走别人家的墓地,还是那句话“一定要心平气和的和人家商量”要知道有商量的余地那么一定就会有解决的的方法 。
作为收藏爱好者可以提一些什么好的建议呢?作为民间收藏者,乐见修改文物保护法 。既然征询意见 , 希望把该法修好,条款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
(一)加强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分国家级 , 省级,地市级 , 县级等,既然有级别,就应当落实保护级别 。谁保护谁负责,层层责任制,干部提拔与离任都要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审计,配套相应保护措施和未尽职处罚条款 。
(二)国家鼓励民间收藏与私立博物馆建设 。民间博物馆只要达到一定的收藏量,以及文物级别达到国宝级,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普通级等,应该享受与国家博物馆同等待遇及资金扶持,国家级博物馆应该对口支援,点对点扶持,并得到法律的相应保护 。
【别人又不迁走怎么办 百年风景名树拆迁怎么保护】(三)国家级博物馆要广开渠道,开展民间竞宝,达到一定级别的文物,应当鼓励民间捐赠 , 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在故宫博物院,国博,以及各省市级博物馆等建立民间珍宝馆,展品注明该宝物由某人捐赠,捐赠人除了荣誉,享有该博物馆以及其它博物馆终身参观权利 。
(四)民间收藏的文物,通过验明正身 , 只要不是非法取得,即可视为合法,都应该有一个渠道给予确权,颁发确权证书 。被确权的文物持宝人有权处置该文物 , 包括捐赠,交流,质押 , 借展,互换,遗产继承等 。
(五)文物保护法 , 既然是法,它就具有保护和打击双重属性,二者相辅相成 。打击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拿山西来说,公安厅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特别行动,一年时间内,收缴文物达五万五千多件,可见文物犯罪多么触目惊心,文物保护多么迫在眉睫!
(六)对当前热议的文物艺术品金融,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对激活数以万亿的民间收藏资本,盘活沉寂的民间收藏将会有良好的效果 。以上拙见,有用鉴纳,无用弃之!
看到了曙光,不妨大步前行!
中国近10年建设了这么多房子?这就是农村田地承包 , 田地荒无无人耕 , 余下老人小孩留守,中年妇女年轻少妇全部拥入城市打工 , 装饰行业鱼龙混杂丶乌烟瘴气一有一个收房完成几十个业务员一轰而上都说她是专家 。
怎样保护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农村宅基地房屋保护继承的处理方式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人口从农村走向城市买房落户 。与此同时 , 农村的房屋则大量闲置下来 。随着农村留守老人的年龄越来越大,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与城市房屋的继承有很大的区别 。对于城市房屋的继承 , 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其房屋产权和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归继承人所有 。而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可知,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 , 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农户口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基于继承人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别分别处理:
(一)继承人是城市居民
城市居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 而对于房屋所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当城市居民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可以居住使用,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 。
(二)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
此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被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 。这里所说的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如果继承人属于以上某种情形 , 就可以同时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 。(这一段还是灰色)
(三)继承人是其他村村民,或本村村民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 。
此时该继承人与城市居民身份一样,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 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翻建、改建、扩建房屋 。
总的来说,由于宅基地本身的特殊性,致使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面临继承时 , 需要以继承人身份的不同来区别继承的内容 。且只有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时才可以完全取得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否则只能卖出或者使用至倒塌为止 。
已经违规种树的怎么办?往年的村庄 眼望山村忆从前,衣不遮体腹难填 。往年父母辛勤泪 , 指望丰年真可怜 。
提问:严禁耕地绿化造林,已经违规种树的怎么办?会不会将树代掉呢?
国家形势在发展,工业正在火红着向前迈进 , 城市人千变万化如锦绣 。农村房屋渐步改善,农田荒芜渐增加成片成片的 。许多的小山村以成了荒芜人烟之地 。
许多地方大搞建设,公路、厂房、火车道、民房 , 不知以毁掉了多少良田 。路途遥远的农田种树的、种植茶叶种油茶,不知占了多少 。老农们总是叹息将来的子孙后代要不要农田;老农们在以前的岁月里千辛万苦把子女养大成人 , 现在都长了翅膀飞出去了 。家中的农田无人耕种,只有出租转让或栽上树木吧 。
美好的岁月 盼望着永远
冬以去,春又来 , 百花盛开之时,许多的老农盼望着春天又到来 。
今日正是植树时节,许多的人望着荒废的农田 , 心中总是叹息,只好去栽上树苗吧,将来的事,我们考虑不到 。要培养树木也罢 , 要砍伐树木也可,只好:今日有酒今日醉 。
许多的人总是盼望着,好基本良田切莫败掉 , 为子孙后代留点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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