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方法和管理

养殖方法和管理,黄鳝的养殖管理工作在冬季怎么处理?首先在进入冬季的时候加强对黄鳝的培育
在进行黄鳝养殖的时候,其体质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冬季是否能够顺利的存货,所以在进入冬季之前一定要加强对黄鳝的饲养管理,来增强其体质,那么增强黄鳝可以采用:投喂一些含有丰富蛋白质和脂肪的饲料,像蚯蚓 。鲜鱼等等,同时逐渐的增加喂食的次数,而且每次的投喂饲料量一定要充足 。
其次就是在养殖黄鳝的网箱中培育一些水草
进入冬季网箱中的水草会干枯,同时由于水草的缺乏或者是层无纵横交错,会让黄鳝找不到一个良好的栖息场所,最后会由于缺氧二死亡,那么预防的办法就是在网箱中培育一些水草,而且以水花生为宜,这样能够在冬季为黄鳝提供一个良好的栖息场所 。
再次保持黄鳝生存的水质
在冬季的时候,黄鳝也会进行休眠,所以黄鳝只能依靠退化了的鳃和皮肤来呼吸水中的氧气 , 如果水质不好或者是水中缺氧,就会出现死亡的情况,所以在越冬的时候一定要支持较好的水质,经常注入新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
对于黄鳝养殖的农户来讲,做到上面所说的几点就能很多的避免黄鳝冬季死亡的情况 , 同时也要注意密度和水的温度 , 不然黄鳝让然会有死亡的现象 。
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 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 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 ,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 , 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 , 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 , 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第十八条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
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 , 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
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
第二十一条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 , 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
第二十二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
第二十四条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
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 , 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 , 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 , 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
第二十八条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
第二十九条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第三十条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 。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
第三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
第三十五条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 , 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 ,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 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
第四十二条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规模化肉羊养殖场全套管理系统是什么?要规模化养殖肉羊,一般情况下只有圈养才能形成规模养殖 。当然如果有非常好的地理资源和放牧条件也能形成一定规模 。我就在网上看到过四五千只规模的放养养殖?。夥拍聊脸【陀?000亩 。
放养养殖出的肉羊比圈养羊肉质好很多,不过放养羊的养殖时间要长出栏比圈养晚,但养殖成本低,以野外采食牧草为主 。圈养羊饲料搭配合理,羊成长快,出栏早,需要的场地面积小 。
如何规模化养殖肉羊呢?那就必须自繁自养,比如年出栏1000只肉羊规模的养殖?。?就需要400只基础母羊,羊的孕期是五个月,一只母羊产羔数量通常是2到3只 , 也有一只和四只五只的情况出现但很少 , 我们就按一窝2只计算,五个月孕期加两个月哺乳期需要七个月,一年通常没办法下两窝 , 按两年三窝,一年1.5窝每窝两只计算,一只基础母羊一年可以带来三只羔羊,400只基础母羊一年可以产下1200只 , 如果羔羊成活率达90%一年可以获得1000只左右的成品羊育肥 。
那么年出栏1000只肉羊需要哪些投资?投资多少钱?一就是羊圈,养殖一只羊至少需要一平方米羊圈,1000只就需要1000平方米,加上基础母羊,基础母羊需要哺乳所以至少要两平方一只羊,400只基础母羊需要800平方米,再建设200平方米的隔离观察圈,还要配置羊圈两部大小的室外运动场 。所以羊圈需要2000平方米;还有饲料储备配置房需要300平方 , 管理人员住房100平方米以上,至少需要三个管理员,两个饲养员,一个防疫技术员(这个配置基本上全年无休,养羊是个辛苦活) 。这些建设要投资多少钱,那就要看每个地方的市场行情以及准备做的质量要求了,需要自己去考察核算 。
还有饲料,羊的饲料配比可以到网上查,但是日常运行费用要准备充足,羊的养殖成长周期比较长 , 从投资养殖到有收益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需要两年,所以想投资养殖的朋友要做好万全准备 。
牛羊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牛羊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 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 , 明确工作职责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 。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 , 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 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 , 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 , 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 , 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
【养殖方法和管理】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 。引进种用畜禽的 , 在引种之前 , 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 , 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 。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 。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 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 , 规范用药 , 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 。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 , 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 。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 , 不施用城市垃圾 。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 , 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 。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 。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 。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 。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 。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 。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 。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 , 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 。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 。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 。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 。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 , 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 。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
迎春怎样才能多开花迎春花栽培养殖管理摘心修剪方法?迎春可分北迎春和南迎春,北方迎春自然花期在3月前后,要使其提前在春节开花,入冬时应将花搬入温度为10℃的室内,不久便可见花蕾萌动,距春节还有20天左右时,应逐渐提高室温至20℃左右,保持盆土湿润,这样在春节前5天左右便能开花 。南迎春应在气温5℃以下时移入室内 , 当花蕾萌动膨大时需加温 , 保持温度在15~25℃,15~20天就可开花 。迎春花不开花的主要原因是氮肥过多磷肥偏少出现的不开花现象 。氮肥过量时导致迎春花徒长,出现叶枝生长过于旺盛,花芽分化少或不分化,产生不开花 。磷能促进花芽形成,有了花芽后就容易开花 , 所以在迎春花期前1-2个月往盆边埋入含磷钾较高的肥料,按量施埋以防肥害,这样埋肥后容易开花 。种植在室外的迎春花平时浇水过湿也不易开花,最好在花期前一个月采取控水,做到干后浇水才易形成花芽 。种植在室内的迎春花也不易开花,主要是光合作用弱无法制造出更多的养分提供花芽的生长,出现不开花或开花少的症状 , 平时种植在室内的迎春花最好平时移出室外晒1-2个小时的早晚太阳有利开花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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