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鱼业养殖看什么书

学鱼业养殖看什么书,应该怎样去投喂饲料和施肥?


这个得看 在什么地方 养什么样的鱼品种 多大的面积
当地平均温度多少 而决定下饲料 下肥料 养鱼很简单的事
提高产量 根据鱼品种 选择专业的饲料 根据天气温度来
说绝对下饲料多少都是忽悠人的 根据实际情况来
水产兽医资格考试时间多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水产类)是在10月 , 报名时在4月或者5月(以报考公告为准),考试书籍要等报名开始后才能买到 , 不过可以在淘宝或者当当上买13年的参考书先看 。这个证目前还没有什么用,以后如果水产药店GSP验收严格起来的话,用处就比较大了 。
有没有什么网站介绍养殖?一、养鸡网站
推荐http://www.synoye.com/
农家营是全国土鸡养殖领域的领先品牌,如果想学养鸡技术,可以关注头条号【农家营】,我们已经连续发表养鸡相关的知识3年多了,内容值得一看 。符合条件还可以参加农家营养鸡训练营,系统学习养鸡技术 。
二、养猪网站
推荐
http://www.wensopen.com/
温氏华农养猪公开课 。不过公开课主要以专题为主 。
三、自媒体
现在头条上每个养殖领域都有一些养殖类自媒体,可以关注 。但是由于自媒体注册的门槛比较低,有很多个人号,发布的内容质量层次不齐,有些还可能会有一些误导信息,所以自己需要甄别 。当然对于养殖新手来讲,这一点比较困难 。
【学鱼业养殖看什么书】学习养殖技术,最好跟着行业内的领先水平学习 。一个账号专不专业,主要看发布内容是否高度垂直 。养鸡自媒体发布的大多数与养鸡相关,养猪自媒体大多数内容就只发养猪相关的,遇到这样的账号再去看内容 , 甄别是否信息靠谱 。一个人很难在很多领域都有研究,这样的内容有些可能并不贴近实际生产,时效性和可信度偏低 。养鸡类的自媒体可以关注:农家营、蛋哥养鸡 。
四、网络信息的弊端
1、不会公布最核心的技术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是想系统的学习养殖技术,了解养殖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技术细节 。但是,知识和经验都是无价的,真正核心的养殖技术很多都是养殖公司或者养殖合作社的技术机密 , 不会对外公布 。网站能公布的多数是一些行业内有普遍认知 , 或者并不属于核心技术机密的内容 。比如养鸡行业的核心技术机密包括育雏温湿度表 , 还有防疫程序表 。网上能搜到的很多是针对白羽肉食鸡之类的品种的,土鸡并不完全适用 。而且防疫程序表并不是固定的 ,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2、免费教学可能不靠谱
在养鸡行业,网络上有很多免费教养鸡的,打开抖音搜一搜会有很多技术老师教你妙招和经验 。细细探究你会明白为什么免费 , 基本上以网络销售兽药或卖鸡苗为最终目的,从养鸡场基层工作干起的技术老师实属凤毛麟角 。以销售产品为目的技术老师绝大多数对场地选址和施工,日粮搭配 , 行情分析等方面的知识都是不够专业的 。这样的技术流派可能会以治疗为主 , 而忽视疾病预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性 。但是 , 一旦鸡群发病损失就已经产生了 。
学习技术要跟着行业内的领先水平学习,现实生活中“在养鸡”或者“养过鸡”的人不少,但是真正靠技术能把鸡养好的并不多 。很多老养户在养殖理念和方法方面存在一些认识偏差和误区 , 技术本身可能就是有问题的 。你学习他的技术,他可能留几手,毕竟很多关键的门道也是他亏了不少钱以后买来的教训,让你到养鸡场工作也只是让你当个免费劳动力 , 即使你在场里待半年,估计也是云里雾里,关键的环节无法掌握透彻,活学活用 。
3、网络信息庞杂
网络上的信息特别多 , 一些信息内容“搬来搬去” , 而真正实用“接地气”的内容很有限 。不少内容都已经过时,比如有很多疾病的防治方法都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生产,如流行特点、发病类型和流行毒株等都早已发生变化 , 有些治疗疾病的药物已经被国家命令禁用 。不懂行,没有接触实际生产的人仍在传播这些过时的信息 。
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养殖新手往往会迷航 。做养殖单靠养殖书籍或者自己逐步摸索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往往费力不讨好,有时甚至更糟 。
做养殖,成熟、系统的养殖技术就好比让你理想之车驰骋在平坦的高速路,更容易直达目标 。如果不懂技术做养殖,边养边摸索 , 耗时费力 , 拿青春和血汗钱摸石头过河,是很难实现目标的!很多人养鸡多年,连品种和防疫知识都没搞清楚,何谈发家致富?要想养殖创业成功,建议先找行业内比较领先、靠谱的公司系统地学习行业知识和养殖技术!
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水域内设立和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从事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
第五条 农业部组织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投入 。
第六条 对破坏、侵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举报 。接到举报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
第二章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
第七条 下列区域应当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一)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二)我国特有或者地方特有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三)重要水产养殖对象的原种、苗种的主要天然生长繁育区域;
(四)其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
第八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根据保护对象资源状况、自然环境及保护需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可以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 。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评审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应当由渔业、环保、水利、交通、海洋、生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九条 设立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经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公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名称、位置、范围和主要保护对象等内容 。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农业部批准设立,并公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名称、位置、范围和主要保护对象等内容 。
农业部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第十一条 拟设立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跨行政区域或者管辖水域的,由相关区域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共同申报或者由其共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申报,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审批 。
第十二条 申报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主要包括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保护价值、区域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基础等;
(二)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保护物种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保护区管理条件和综合评价等;
(三)保护区规划方案 , 包括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含核心区和实验区划分情况)等;
(四)保护区大比例尺地图等其他必要材料 。
第十三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下列方式命名:
(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保护对象名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保护对象名称+“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三)具有多种重要保护对象或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四)主要保护物种属于地方或水域特有种类的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区域名称+“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第三章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执法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
第十五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管理制度;
(二)设置和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
(三)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救护伤病、搁浅、误捕的保护物种;
(五)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依法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七)依法调查处理影响保护区功能的事件,及时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
第十六条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针对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繁殖期、幼体生长期等生长繁育关键阶段设定特别保护期 。特别保护期内不得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 。
特别保护期外从事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 , 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参与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 , 并根据审查结论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
建设单位应当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根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采取有关保护措施 。
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 。
第二十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工程 。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 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
第二十二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撤销、调整,按照设立程序办理 。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造成损害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谁知道关于水产养殖方面的书籍?要是淡水方面的最好看看王武老师编写的池塘养殖什么的 。
要是海水建议看下雷霁霖老师编写的海水养殖的书籍 。
我感觉这些都是最专业的 。海参,海带的 。看看他们的领头人编写的 。其实关于水产的教材都是老班的 。新版的也是抄袭来的,还不如看看老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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