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考虑不周还是习惯了不想说明?难怪球迷总爱议论海港和陈某人

刚刚(5月10日晚)《北京青年报》报道称 , 虽然直到现在为止新赛季中超联赛的开赛时间还没确定(本人注:连第三个赛区都还没定) , 但足协、中足联筹备组近期初定了第一阶段的分组方案 。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 上海两支球队同分在一个赛区 , 其他参赛球队则“基本上”按照蛇形排列方式确定了分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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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报道最令人不解之处在于 , 5月7日和8日两天 , 申花和海港就已经进驻大连赛区了 。 也就是说 , 上海的两支球队先于北青报的报道提前知道自己分在哪个赛区、并且到位了 。
与哪些球队分在同一个赛区 , 是“基本”还是什么方式排列 , 在此不想多说 。 但为什么申花和海港事先知道要去大连赛区比赛?中间的程序又是如何进行的?是足协和中足联筹备组通知 , 还是经过与所有俱乐部开会协商、沟通并且同意了?如果因为特殊原因而不得不如此安排 , 为什么不能做个公开说明?分组如此重要的事情 , 都可以偷偷摸摸、“暗箱操作” , 足协又何德何能服众?
个人认为 , 之所以不作说明——至少不公开说明 , 可能是人家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 可正因如此 , 恰恰体现了管理部门的霸道作风 。 而霸道作风 , 向来是不规范、不民主的代名词 。
其实 , 不仅如此 , 近两天热议的返还调节费问题 , 同样反映了管理部门的霸道、官僚作风 。
据众多媒体的报道 , 海港之所以没有按规定缴纳阿瑙的引援调节费 , 是因为上港集团虽然认可中国足协的行规(本人注:即中国足协2017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以及2017年6月20日印发的《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 , 但因为足协无法出具发票 , 上港集团不能支付这笔费用(近1.5亿) 。 因此 , 在上港集团公开的财报中 , 将其列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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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瑙于2019年7月8日加盟海港(时称上港) , 2021年8月1日海港正式官宣离队 。 近两年的时间 , 阿瑙的引援调节费一直没有缴纳 , 直到今天为止 , 上港集团财报仍显示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在这个过程中 , 无数球迷(包括相当多的媒体)、无数次提出质疑 。 令人遗憾的是 , 直到今天为止 , 足协没有任何人就此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 仿佛这事没有发生过 。
有两点需要说明的是:
1、《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明确规定 , 收取引援调节费只是针对经营亏损状态的俱乐部 , 而公开资料显示 , 海港俱乐部从17赛季开始至19赛季连续3年盈利 , 分别是5000万元、184万元、2982万元 。 也就是说 , 按规定海港是不应该缴纳引援调节费的 。 但不知道为什么 , 在上港集团的财务报表中显示备注为“阿瑙引援调节费”的1.4953亿元“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是本人理解有误 , 还是海港俱乐部认为自己必须缴纳?不得而知 。
2、2018年2月12日 , 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 , 对引援调节费的缴纳作进一步强调:如果存在避缴引援调节费的行为 , 足协将启动调查程序 。 一经查实 , 涉事俱乐部视避缴金额分别被扣除联赛积分1分、3分和15分 。 但海港俱乐部从来没听说过因此被扣分的情况 , 而上述足协3个文件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时候宣布废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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