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什么

儿童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什么入库时间为2021-04-10 15:13:21、推荐关键词有:家庭暴力原因,反家庭暴力措施

儿童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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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父母离婚 , 给孩子的心理蒙上了阴影 , 但是 , 孩子的抚养归属问题 , 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 , 下面佰佰安全网来给大家介绍下儿童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什么 。
小编了解到 ,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 , 哺乳期内的子女 , 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 , 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根据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 , 父母离婚时 , 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 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父母离婚时 , 哺乳期内的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规母方 , 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 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 ,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 , 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 , 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 , 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父母双方如果就离婚孩子抚养权达成协议 , 则按照协议由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 , 另一方获得监护权 。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 , 达不成协议 , 离婚孩子抚养权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的 , 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 , 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中有规定 ,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 双方均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的 ,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 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3)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 , 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 , 因此 , 《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 ,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 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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