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单位不愿意为员工申报工伤? 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经常看到诉当地人社局的,主要原因是对人社局认定了员工工伤有异议,因此起诉到法院 。
为什么有些单位这么不愿意员工认定工伤呢?
如果员工认定了工伤,对单位来说,具体有哪些成本支出呢?
01手头经历过几起工伤事件,在无法准确判定是否符合工伤的情况下,公司都主动进行了申报,将工伤认定的事情交给社保局工伤科,他们才是专家 。
但有的公司,就像前面提到的一样,一谈工伤就色变 。
能不申报就报申报,能不处理就不处理 。究竟为什么?
其实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位需要承担几笔大额的工伤费用 。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涉及工伤的相关支出 。工伤处理的主要依据是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 。
02一、 治疗护理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支付 。”
根据此规定,如果认定为工伤,范围内的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无法认定工伤,就只能走正常医保支付 。我们都知道医保支付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因此自己需要承担部分费用 。
另外因工伤发生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二、治疗期间工资 。
因为治疗期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如果不是工伤,就只能请假 。一般单位的病假工资非常低,大部分病假工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而事假基本是无薪的 。
《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根据此规定,工伤无法提供劳动期间,单位需正常支付工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三、 。
工伤康复后,首先需要到人社局指定的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的级别共分为十级 。
《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27个月,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90% 。
(二)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18个月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60%-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 。
(三)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13个月 。
(四)一级至四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五级六级由劳动者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员工严重违纪可以解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
敲黑板!一次性补助金主要有以下3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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