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不管对方先动手都要拘留 先动手反而被打伤谁负责( 二 )


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上述案例中小王的行为明显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殴打的行为不属于明显的暴力行为,且未严重危及到生命安全 。其主观上也不是为制止对方 。其本人先挑衅摔酒瓶,对案件的发生也有过错责任 。两人的行为应属于互相殴斗 。因此,两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9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
8.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 。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
9.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
那么问题来了,
别人先动手打你时你该怎么办呢?
1. 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马报警 。
2. 立马跑路,躲避殴打 。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
除此之外,在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受限制 。
人与人之间
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也许双方坐下来
谈谈问题就可以完美的解决
打架前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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