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2010年09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形态主义现代化配备布置设备摆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有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上下团结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让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瓜葛的合同 。可是,当事人一方是异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小我私家的合同不计算在内 。第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遵法律、法规,有帮助于科学技术的前进,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订立技术合同,该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有关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执行本单元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元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让渡权属于单元,单元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单元该当根据使用和让渡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小我私家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让渡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小我私家,完成技术成果的小我私家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完成技术成果的小我私家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形态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体系或者管辖规模内的全民所有制单元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元中推广使用 。使用单元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使用单元该当按照双方协议付出使用费;双方不克不及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团体所有制单元或者小我私家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形态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技术合同的办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第九条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商定技术合同的担保 。由圈外人作保人证的合同,自保人证和被保人证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付出体式格局由当事人商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办署理人订立技术合同 。委托人该当向代办署理人出具委托书 。代办署理人该当在委托人权力委托的规模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该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交来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商定 。一般该当包孕:(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规模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刻日、所在和体式格局;(四)技术谍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或者报酬及其付出体式格局;(九)背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十)争议的处理完成办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配景资料、行得通性论证和技术评价陈诉、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预设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该当周全履行合同商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条件,即背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办法,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背反合同的赔偿责任,该当相当于另一方是以所遭到的损失,可是不得超过背反合统一方订立合同时该当预见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商定,一方背反合同时,向另一方付出一定数额的背约金;也可以商定因背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背反合同遭到损失确当事人,该当实时采取适当办法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实时采取适当办法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当事人都背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克不及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该当按照合同商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办法,再由上级机关对它是以遭到的损失负责措置惩罚 。第二十条当事人因不成抗力不克不及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克不及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下列技术合同无效:(一)背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形态公共利益的;(二)不法垄断技术,故障技术前进的;(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订立背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形态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背法勾当的,依法究查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经当事人协商相符,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该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成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报信另一方解除合同:(一)另一方背反合同;(二)发生不成抗力;(三)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让渡给第三方 。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第二十七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质料及其体系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孕委托开发合同和互助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商定付出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二)按照合同商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变;(三)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事情,交给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委托方背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事情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背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事情停滞、延误的,除该当采取补救办法继续履行合同外,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事情失败的,该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互助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互助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商定进行投资,包孕以技术进行投资;(二)按照合同商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事情;(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互助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背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事情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商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 。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让渡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二)互助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商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互助开发各方共有 。一方让渡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互助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独个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互助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委托开发或者互助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让渡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 。合同没有商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让渡的权利 。可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给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让渡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当中,因出现无法降服的技术坚苦,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 。合同没有商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该当实时报信另一方并采取适当办法削减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实时报信另一方并采取适当办法,致使损失扩大的,该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技术让渡合同第三十四条技术让渡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让渡、专利申请权让渡、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让渡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技术让渡合同可以商定让渡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规模 。可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订立专利权让渡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让渡合同,该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渡方的主要义务是:(一)许可受让方在合同商定的规模内实施专利;(二)交给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在合同商定的规模内实施专利,其实不得许可合同商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二)按照合同商定付出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技术让渡合同有关专利的,该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上下团结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刻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 。在专利权有效刻日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非专利技术让渡合同的让渡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商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二)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三)承担合同商定的保密义务 。非专利技术让渡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在合同商定的规模内使用技术;(二)按照合同商定付出使用费;(三)承担合同商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让渡方背反合同的,该当承担下列责任:(一)未按照合同商定让渡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逾越合同商定的规模的,背反合同商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该当遏制背反合同的行为,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三)背反合同商定的保密义务的,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受让方背反合同的,该当承担下列责任:(一)未按照合同商定付出使用费的,该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商定付出背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付出背约金的,必须遏制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逾越合同商定的规模的,未经让渡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该当遏制背反合同的行为,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三)背反合同商定的保密义务的,该当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受让方按照合同商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渡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让渡合同中商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革新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合同没有商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革新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四十四条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别指定技术项目提供行得通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陈诉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商定提供技术配景质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二)按期接受顾问方的事情成果,付出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商定按期完成咨询陈诉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二)提出的咨询陈诉达到合同商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商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事情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该当按原来的数目付出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陈诉或者所提出的咨询陈诉不符合合同商定的,该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赐顾帮衬问方符合合同商定要求的咨询陈诉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wWw.Qnrcy.coM,该当由委托方承担 。可是,合同另有商定的不计算在内 。第四十七条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处理完成特别指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孕配备布置设备摆设工程的勘察、预设、动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商定为服务方提供事情条件,完成配合事变;(二)按期接受服务方的事情成果,付出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期完成合同商定的服务项目,处理完成技术问题,保证事情质量;(二)传授处理完成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背反合同,影响事情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过期接受服务方的事情成果的,该当按原来的数目付出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商定完成服务事情的,该当免收报酬并付出背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当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事情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 。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事情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 。可是,合同另有商定的不计算在内 。第六章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第五十一条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经由过程协商或者调解处理完成 。当事人不愿经由过程协商、调解处理完成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刻日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刻日为一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该当得知其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舒服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