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法上称为封闭公司、私人公司、闭锁公司,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法上称为公开公司、公众公司(多指上市公司,也称为标准公司),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与此基本相同,但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与美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方式不同 。《公司法》第77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两种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发起设立一种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比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简单,需要的时间更短 。
(二)股东人数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强调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所以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一般都有上限规定 。《公司法》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只规定了发起人的数量范围,对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人数上的不同决定了整合的资源不同,影响着公司规模 。通常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比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小 。
(三)公司治理组织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组织有选择性,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组织具有唯一性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对于股东人数少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 。《公司法》第50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5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治理组织简化到了不设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或者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 。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允许有其他选择 。《公司法》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117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
(四)出资是否分为“等额股份”存在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出资按照注册资本确定为比例,依此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份划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