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知名法律人称最新司法解释

近日 , 一个关于“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 , 请求离婚”的说法在网上流传 , 让不少网友感到诧异又愤怒 , 难道想离婚就那么难吗?对方都出轨了还不让请求离婚?
经检索查证 , 这个说法既不符合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 更不符合现实情况 , 本质上是一个大乌龙 。
事实上 , 哪怕夫妻双方只是感情不和 , 即便没有“出轨”也是能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的 , 更何况是存在“出轨”情况呢?
而提出上述“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说法的 , 是一位自称“律师、高校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的法律自媒体作者 。
1月25日 , 公众号“法往情深”发布了一篇题为《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 , 请求离婚》的推文 , 其中指出 , 即使“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 , 甚至所谓抓奸在床的证据” , 也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
原因是 , 《民法典》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 , 但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 , “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 不以夫妻名义 , 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作者认为 , 根据这部司法解释的规定 , “出轨”未必存在“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不属于《民法典》中“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 所以才“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
因此 , 作者提出 , 这部司法解释让离婚变得更难了 , 意指是指这部司法解释缩小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范围范围 。

“对于诉讼离婚 , 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将出轨排除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 , 只有背叛婚姻严重到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长期的共同生活 , 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 才可以判决离婚 。”
经检索 , 这篇推文转自公众号“我的法律邦”于1月1日发布的一篇同题内容 , 作者为“法律人锐哥” 。
而这位“法律人锐哥”则是一位今日头条平台上的一位法律自媒体作者 , 有二十多万粉丝 , 并被平台认证为“律师、高校法学副教授” , 自称为“法学博士” 。
不过 , 在这位自媒体作者的各篇文章中 , 他并没有介绍自己执业于哪家律师事务所 , 任教于哪所高校 。
【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知名法律人称最新司法解释】 公开信息显示 , 去年9月 , 在今日头条、抖音、西瓜视频联合发起的“律舰计划”签约活动上 , “法律人锐哥”被誉为“在民商事、婚姻家事、刑事领域等为许多头条用户提供了专业科普与帮助”的优质法律创作者 。
按理说 , 专业法律人对法律与司法解释的分析应当是精准、深入、通俗的 , 但上述内容却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真实含义 。
首先 , “不能请求离婚”和“没有判决离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 前者是指当事人是否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是诉讼权利的体现 , 后者是指法院认为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 , 是离婚权利的体现 。
类比一下的话 , 就相当于挂号看病 , 前者是指有没有挂号排队的资格 , 后者是指挂号看病后能不能把病给治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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