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关怀真什么啊

我女儿在学校出了点安全问题,老师自始至终没打个一个电话关心慰问,试问这种做法对吗?医院有医闹,学校有校闹 。要说现在的学校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寻个错就来找学校要钱的家长 。讲个真事吧 。某个地级市的中学前段时间被校闹折腾坏了 。事情是这样的:学校已经放寒假了 。某两个男学生,在家喝了酒后,骑着摩托在大街上狂飙 。因为喝了酒,两人特别兴奋,车速相当快,然后呢,两人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当时就去见了上帝 。寒假期间,学生自己在家喝酒后飙车,被撞身亡 。这事原本跟学校没半毛钱关系 。结果,这两个学生的家长聚在一起商量后,决定找学校闹 。于是,两家人抱着遗像,领着一波人在学校哭闹折腾 。学校真是躺着也中枪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有的学校真是被校闹害惨了 。以致于他们看到家长闹,本能地就想躲 。就像这位家长说,自己的女儿在下课的时候被同学绊倒,导致去了医院,而学校的老师却不闻不问 。我觉得这不太可能 。这不符合常理 。首先,在学校被同学绊倒摔伤属于意外,本该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老师知道这件事后,只要是思维正常一点的老师,肯定会安排学生去医院,并且告知家长的 。正常老师还会在当时询问学生具体受伤情况和医生诊断,就算老师没问,家长也会告诉老师,因为这涉及到学生需要请假的问题 。所以,家长说老师理都没理,这不符合逻辑 。而且,家长也说了保险公司已经全责,但是,因为自己觉得老师态度不好,所以,要求学校赔钱 。家长这样的说法,就是标准的校闹了 。所以,这件事的真相应该是:学生在下课时被同学绊倒,老师安排学生去了医院,并告诉了家长 。家长在保险公司全责理赔后,对学生在学校摔伤有看法,于是,家长为了泄愤,也为了补偿,就借口老师态度不好,趁机索要赔偿 。哎,做人还是要讲点良心的 。别为了钱,啥都闹 。请点赞支持 。欢迎关注 。更多教育、心理、情感的热点知识推送给优秀的您 。您的每次转发,都是在帮助别人 。rr题主对事件的描述如下图:我是一位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孩子受伤父母的心疼和焦虑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但我还是认为你就此事件找女儿学校索赔的做法不妥当 。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你找学校索赔的根据是什么?就你自己的描述中看来,你认为学校态度不好所以该赔偿?我觉得这个理由有点荒谬 。在法律中认定学校对学生受到的伤害有没有责任一般基于两个原则,其一是过错原则,其二是公平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即学校方面在导致学生受伤方面有没有过错,比如聘用没有相关资质的教职人员造成的侵害,设施缺陷或管理漏洞,例如教学楼或食堂地面湿滑或明知学生年纪小不具备独自去食堂吃饭的能力却没有负起看管责任等等 。在这方面你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你可以找出学校设施明显缺陷或管理不当的证据以及证明上述证据与你女儿摔伤具有因果关系,这样你的索赔就是有理有据的,会得到法律支持 。我不知道你女儿多大了,但从图上的小腿长度来看,应该不是幼儿了,我猜她应该具备不需要老师陪同而独自去食堂吃饭的能力了 。如果你认为学校有过错,就以证据说话,而不要用“态度不好”这一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理由,这样反而会削弱你的诉求的说服力 。接下来说说公平原则 。随着国人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现在很多人的观点都认为在谁的地头受到损害,谁就得负责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这个想法有的时候是成立的,比如在超市里,餐厅里,很多时候顾客自己意外摔伤,店主也会负有一定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法律认为店主虽然没有过错,但却在导致顾客受伤的事件中受益,比如顾客进店消费增加了店主的收益,法律一般会要求店方基于公平责任原则酌情赔偿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学校对学生伤害事件的定责 。但要求学校承担公平责任,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在确定责任时,必须是在不适用过错责任或依据过错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时候;2、虽然学校无过错但却在伤害事件中受益的时候 。法律条文看上去很绕,简单举例就是,比如学校为了争取荣誉,而组织体育尖子学生参加与某学校的篮球对抗赛,期间某学生在比赛的合理冲撞中受伤 。这个时候学校的组织和管理都无明显过错,但法律认为学校在组织比赛这一行为中受益(获得荣誉或奖励),因此会认为这次学生受伤事件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学校承担一部分责任 。因此我认为你女儿跑步去学校食堂吃饭的过程中被同学绊倒摔伤应该不适用公平原则,因为我看不出学校有任何受益 。第二,你找学校索赔和校方对你不理不睬的因果关系是什么?按照你的说法,因为学校和班主任对你女儿受伤“态度不好”,“理都不理”,所以你主张“叫他们赔人工费和女儿营养费1500元” 。说实话对此说法我深感疑惑 。首先我不知道你所主张的这些费用有没有具体算法,因为你得证明请人背女儿上学放学的必要性和具体费用(比如孩子家长都忙或都有病不能亲自护送孩子上学),还有这个营养费在法律中是很具专业性的一个概念,它的给付标准要由专业医疗机构来确定等级,一般伤害情况中营养费的诉求是不予支持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的一般可主张营养费,供你参考:一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二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三、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四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五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六较大面积烧伤者 。其次我还有一个疑问,假设你所主张的所有赔偿费用都有法律依据,但是既然你称你女儿的摔伤是由同学绊倒导致的,那为什么不去找该同学负过错责任赔偿人工费营养费什么的,而要找学校索赔呢?还有,这也是我最大的疑惑,不吐不快 。请你仔细想想,是你找学校扯皮的行为在先,还是他们冷遇你和你女儿在先?真的是你所说的因为他们态度不好,你赌一口气才去索赔的吗?还是反过来,出事后你很快找学校负责,他们认为你无理取闹,所以才对你们不理不睬的?你不必回答我,因为我不过是个略微学过一点法律知识的路人而已,你只需扪心自问即可 。第三,我认为你不该贸然找学校索赔的最后一个原因:你找学校索赔的后果是什么?如果说前面的分析是基于理法,那么这最后一点就是基于情 。作为两个在校学生的母亲,我个人对于你女儿的担忧与同情!从整件事来看,受伤害最大的是你女儿 。她不仅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与痛苦,同时也受到了心灵上的创伤,而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你认为损了面子,今天非跟学校赌一口气,死磕到底,那是你的自由,也许最后你真能得到赔偿,争回面子 。可是,你问过你女儿的意见吗?了解过她的感受吗?与她朝夕相处的校方与班主任对她不理不睬,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女孩一般比较敏感,特别在这特殊时期,她更多的是需要父母的安慰与关怀,和同学老师的关心慰问,前者,可能正在忙于为她“讨营养费”而忽略了此事,甚至连她上学放学都需要雇人去背她,而不是自己父亲宽厚的肩背,也不是自己母亲温暖的扶持;而后者,可能本来可以有的,而在与你的对抗中,老师的同情心消失殆尽,同学们也受到影响不再去关心这个“家长很作”的可怜女孩,校方本来可能正在考虑选她做本学期的三好学生的,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最后你女儿可能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冷暴力中,心情日益低落忧郁,成绩一落千丈……别怨我说话难听或者危言耸听,你应该知道这就是现实 。而这件事情,其实本可以有另一个结局的:一群青春女孩结伴同行欢快地奔向食堂,一个小女孩突然被同学绊了一下而摔倒,右腿受伤,同学们赶紧通知了老师,一起把她护送到了校医室,简单处理后又送进了大医院 。家长赶到后,了解了事情前因后果,安慰伤痛的孩子,温柔地抱着她说:没事的,宝贝,妈妈(爸爸)会一直陪着你 。对愧疚而恐慌的同学说一声: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们是好朋友不是吗?不过XX这几天无法上学,她落下的功课和作业能麻烦你借阅笔记和替她抄录作业要求吗?歉疚的同学连连答应,为有机会弥补好友而宽心许多 。在孩子不适与不便之时,忙碌的父母尽可能抽出时间专心陪护,温言宽慰解除她心理上的负担:不用担心你的腿,很快就可以恢复如初蹦蹦跳跳啦!不要担心功课,好不容易可以放个小假,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再说XX会帮你记笔记的 。打好石膏之后勤学上进的女孩坚持要返校,于是父母轮流陪护接送,同学老师们也对她照顾有加,借她笔记替她补习,小女孩很快康复如初,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沐浴在和煦阳光之下 。【老师的关怀真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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