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差旅费补助标准( 二 )


4、由于工作的临时变动出现的正常车船票、机票退票,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助理批准可报销 。丢失的票据(含车船票、机票)一概不报销,补贴经共同出差的人员证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可酌情支付 。
5、单据粘贴需规范、统一,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在相应位置应列明大写金额,字迹清晰、规范,大小写完整一致,不得涂改 。
6、差旅费审批程序按《某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开支审批程序的规定》进行 。将来若实行二级核算时,单位的审批人必须是核算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审批,可书面委托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并将委托书转相应的财务部门备案 。签批字迹要清晰,填写位置要恰当 。
7、参加会议必须凭会议出具的会议证明或会议邀请函实报实销,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费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费 。公司举办展示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确定报销标准 。
8、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公关招标费等)应单独审批报销,不得与差旅费混在一起 。
五、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1)出发时间的计算: 12:00点(含12:00)以前出发算1天;
12:00——17:00(含17:00)出发算半天;
17:00以后出发当天无补助 。
(2)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含12:00)以前返回算半天;
12:00以后返回算1天
(3)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都以车、船、机票上所载时间作为依据 。
六、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1、 车票:
1) 车票上出现单位盖章或盖章有效字样时,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 。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 。
2)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 。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应自己写上 。
3) 对非同一次乘车却出现票号相连的票的现象,将不予报销;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票据金额两倍的罚款 。
2.发票:
1) 必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发票的户名必须写全称 。例如,“某某开发有限公司”不能简写为“某某房地产”或其它名称 。
2) 跨行业(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等)发票不可互相混用 。
3) 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错误、描画或涂改的,只能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自己在原发票上进行更正 。如果发票记载的其他内容确实有误的,应当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进行更正,如果进行更正,开具单位还应当在更正处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
4) 收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据和非行政事业性收据 。行政事业性收据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
七、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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