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妹妹与自己是什么关系

妈妈的亲妹妹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妈妈的妹妹跟我是什么关系当然是你的姨了,如果她是你妈妈的大妹妹,你就叫她大姨,如果是二妹妹,你就应该叫她二姨,以此类推 。我照顾母亲妹妹自己出钱给我但是后来他用母亲的钱付给我我同时是不是也可以要?姨妈没有子女,姨夫现在去世了,她是我妈的妹妹,我应该给养老吗?都说老来难,难就难在怎么度过晚年的生活 。有儿女的,儿女再不孝顺,毕竟是骨肉之情,好歹也会让父母度过余生 。人生的可悲就是膝下无一儿半女,老了孤苦伶仃还真是个愁肠的事 。这不,姨娘没有子女,姨父也去世了,姨娘靠谁来养老?作为旁系亲属的侄女犯难了,她该为姨娘养老吗?我认为可以为她尽尽孝心,而不应该为她养老 。姨妈是自己母亲的姐姐或妹妹,属于旁系亲属关系(有些地方姨妈专指母亲的姐姐) 。而旁系亲属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 。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侄子、外甥,当然也有姨娘亲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已经生效的《民典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由上几部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赡养父母是子女,无子女的是顺序继承人 。作为源于母亲而确立的旁系亲属,不是继承人,也没有遗赠书,那么就没有对姨亲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也要考虑,如果你已嫁为人妻,还有自己的丈夫和家庭,你要为姨娘养老,他们会同意吗?不过,念其姨娘与母亲的关系,多走动走动,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资助一点还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家庭 。rr如果你经济条件允许,如果你姨妈没有子女,应该能养老,别说是自己的姨妈,就是-一般人按好心,做慈善去养一个孤寡老人,都是值得去称赞的,何况是自己姨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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