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 。
六、对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可以根据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核算 。对野生动物制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算,但核算总额不能超过该种野生动物的整体价值 。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 , 核算方法不明确的,其价值标准最高可以按照该种动物整体价值标准的80%予以折算,其他部分价值标准最高可以按整体价值标准的20%予以折算 , 但是按照上述方法核算的价值明显不当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妥当予以核算 。核算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 。
根据前款规定难以确定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 , 依据下列机构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一)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
(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海关总署等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报告;
(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直属海关等出具的报告 。
七、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种属类别 , 非法捕捞、狩猎的工具、方法,以及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专门性问题 , 可以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侦查机关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依据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出具认定意见 。难以确定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本意见第六条第二款所列机构出具的报告 , 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
八、办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对不易保管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做好拍摄、提取检材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形态特征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等取证工作后,可以移交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指定的机构依法处置 。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疫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立即通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
九、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 , 应当考虑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存活状况、人工繁育情况、是否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相关定罪量刑标准明显不适宜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鱼怎么吃
- 绿萝是扦插还是移栽 绿萝怎么培育
- 干百合粉还可以做饼吃吗 粉百合怎么种
- 小鸡生长有几种关键 小鸡怎么预防
- 室内养的花打蔫了 室内花怎么养
- 养虾用啥水质 海水虾怎么养
- 结的果子有什么用处 文竹怎么结种
- 你见过最大的鱼多少斤 鹌鹑怎么放生
- 乌龟怎么撒尿 黄沙鳖怎么样
- 火鸡能养殖吗 火鸡苗怎么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