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内上诉

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刑事恐吓采访人员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决,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 。据香港“东网”报道,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案件显然引起公众关注,亦有不少市民对判决存疑,他认为考虑到公众利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应尽责地研究判词是否有法律漏洞等,并出上诉 。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说,律政司若选择上诉,一般而言要在14天内出上诉申请 。

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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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本身是律师的议员周浩鼎说,现时有不少市民对此次案件判决存在质疑,甚至感到不满,虽然法官有自己的判决,但判决有可能较为主观 。他认为,基于公众利益,律政司应巨细无遗地研究此次判词,不应排除任何可能性,仔细分析判词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并以此出上诉 。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亦表示,律政司绝对有权力出上诉,若选择出上诉,一般而言须在14天内以案件呈述方式出,即要求原审法官撰写报告,详细解释判决理由依据等,并交由上诉庭判断是否上诉得直(香港法律术语,即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有误而撤销原审判决),一旦上诉得直,则会发还裁判法院,并交由其他法官重审 。不过,她说,因此次案件不存在紧急性,加上法庭积压了不少案件,故相信若律政司选择上诉,有关法律程序可能会较慢 。
此外,报道称,香港政研会主席邓德成今天下午亦到法院外冒雨抗议,认为黎智英应被实时判处入狱 。黎智英被判罪名不成立后,邓德成表示,今日是对香港司法极度失望的一天 。奉公守法的市民等了3年才看到一点点公义的曙光,今天的乌云密布把最后的光明都淹没 。在有充足证据和证人之下,法官竟以不信任证人为由判黎智英无罪 。
邓德成还表示,惊觉法官眼中的恐吓是需要受害人害怕受惊才成立,他认为法官不单否定了受害者,更否定了心理医生的专业,可谓司法独大、独专 。邓德成说,黎智英身为一个有财有势的大老板,用吓人的语气对着一个卑微的小采访人员警告“我会搞你”,谁是“高墙”谁是“鸡蛋”,显然易见,邓德成还反问,当法律不再保障弱小,而沦为“财主”的护身符,这个社会是否有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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