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遗嘱才生效 如何立遗嘱



读者吴先生咨询:“我想立遗嘱,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吗?立遗嘱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尹敬静律师解答:
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意味着,吴先生可以订立公证遗嘱,但若日后反悔改立,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那么,我们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呢?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
二、遗嘱的内容不能违法 。比如,不能要求配偶“若再婚就放弃继承财产”,侵犯配偶的婚姻自由,也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意味着,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 。而且,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遗嘱人还可以指定信任的人或者专业机构,在自己身故之后,按照自己的遗愿管理和分配遗产 。
三、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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