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醉驾拘留多长时间 第一次醉驾一般怎么判

中国的酒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比得上,毕竟咱们喝酒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但是有的时候,喝酒不一定是好事,比如酒后失态,酒精中毒 。更有甚者,酒后驾驶,把个人和社会的安危置之不顾,导致严重的后果 。有的人认为,自己喝少一点,不碍事,研究表明,酒精对于人的视觉、听觉、判断力都有非常大的影响,还容易疲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司机酒后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睡着了 。如果是在高速行驶的时候睡着,又是另外一种结局了 。现在国家已经把醉驾列入了刑法,近些年醉驾的情况有所下降,那么醉驾到底如何判刑,罚金是多少,这都是很多司机好奇的问题 。今天我们通过7个典型的真实案例,来给大家一个警示 。
警察查酒驾
在此之前,我们先说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驶的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罚金多少,要看主刑重不重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在执法上面,几乎是没有漏洞的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将被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案例一:醉酒在道路上挪动车辆撞上后方停放车辆,被判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罗某将一辆无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停放于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 。当晚9时30分许,在醉酒后认为该车摆放不规范即驾车重新摆放,在倒车过程中与赵某停靠在泽鸿路二段与玉竹路交叉路口处的川Q×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赵某打电话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罗某传唤到案 。经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检验,罗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l50.27mg/100ml 。2016年2月26日,经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罗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经罗某申请,2016年3月18日,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
法院一判认为,被告人罗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原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罗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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