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为什么卖原件给伊朗 孟晚舟到底犯什么罪?

孟晚舟到底是犯了什么罪
孟晚舟自己也一头雾水,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什么加拿大和美国不放过我?

最近几天,很多人将会频繁地看到孟晚舟这个人的名字出现在各大媒体上,因为28日临晨,她被加拿大法院审判为“双重犯罪”,这事在世界范围内影响非常大 。
可能,有些人会问,孟晚舟到底是谁?她犯了什么罪?
孟晚舟,是华为总裁任正非的大女儿,姓是随了母亲的,毕竟父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离婚了,那时的孟晚舟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
长大后,孟晚舟在父亲所在的华为上班,被捕前是华为集团的CFO,这就是集团首席财务官 。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温哥华机场转机时,被加拿大警方批捕 。
从那时到现在,孟晚舟一直在加拿大,被加拿大警方24小时监视,并且被戴上了电子脚镣,一举一动,完全在加方的监控之下 。
给孟晚舟安的罪名是“欺诈罪”,是私下给美国制裁的伊朗提供高科技产品,按照和华为的协议,这是不允许的,这影响美国和世界的安全性 。
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

北京时间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对“孟晚舟引渡案”作出裁定,公布了第一个裁决结果:华为公司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
此宣判一经报道,国人一片哗然,瞬间刷屏各大媒体和社交网络平台 。该裁决结果的宣判,意味着孟晚舟女士将要继续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会,并等待进一步的审判结果 。
那么到底什么是“双重犯罪”呢?
在这里和大家科普一下,本科普知识来源于百度:
所谓双重犯罪原则,是指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家和被请求引渡国家双方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
简明易懂的讲,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加拿大方面公布的裁决结果认为,孟晚舟既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又触犯了美国法律 。
美国到底指控孟晚舟女士什么罪名?
首先我们了解两个前提:
1.美国有一条对制裁国进行经济打压的霸王规定:禁止把美国高科技及高科技产品转卖或应用到被美国禁止出售的国家,这其中被制裁的国家,伊朗就是被严重针对的一个 。
2.华为与美国签署了购买美国高科技产品的商业合同,因此,华为不能与伊朗方面有商业来往,更不能把高科技卖到伊朗 。
美国方面称,香港的SKYCOM公司在与伊朗合作的项目中,应用了大量的美国高科技产品,双方的商业往来资金是由汇丰银行进行周转操作,因此,美国方面对汇丰银行罚款了8亿美元,并要求对SKYCOM公司公司追责 。而孟晚舟女士曾于2008年-2009年4月期间在Skycom公司董事会任职,因此,美国指控孟晚舟女士,指控其“隐瞒华为子公司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对汇丰银行欺诈”,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出口禁令 。
“双重犯罪”到底成立吗
首先,从美国方面来看,根据美国方面指控,孟晚舟违反了所谓的制裁伊朗法案,对汇丰银行进行欺诈,使该银行违反美国法律(牵扯到伊朗的军事项目资金),致使该银行被处罚8亿美元 。
那么,从加拿大方面来看呢?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 。但是在当时,加拿大方面根本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 。也就是说,从加拿大的法律来看,孟晚舟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任何法律 。
所以,所谓的“双重犯罪”,根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双重犯罪”的背后到底是什么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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