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化

农民对承包土地实际拥有私有权利,利大还是弊大?国家现对农民手中田地、宅基地进行确权,确定的是农民现有面积的承包权和居住权,并不能说明你手中现有的士地私有化 。农民承包的土地只能用在农业方面,如种植、养植等,不可用于工业、城镇建筑建设等方面 。国家多次进行了土地改革,在每个时期都有针对性的,七九年前的人民公社大锅饭时期,农民自己种地都吃不饱饭,别说穿衣了,补丁上面加补丁,穷的叮当响 。国家改革开放后,为提升农民种地的极积性,先是包产到组,后又分田到户,农民不但解决了温饱问题,还有了余钱 。随作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和农村机械化的增强,部份农民进城分工,其中部分人定居城里,加之老龄化的加速农村土地确实荒了一部分,这最主要表现在丘岭山区的偏远小面积边不好种角田地和缺水或旱涝不保又乡村田地道路不利于机械下田耕作较差的地方 。但农村种地的人确实少了,确权后在其他方面发展较好的、土地如果你不想种可以交农业合作社年终分红,也可转包给种田大户农场等从这方面来说应该是利大于弊的,从长远来说,土地长期在农民手中是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在适时期,应将农村地土由集体改为国有化,有利于农业现代机械化、电子数控化的发展,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接轨!rr我来讲一讲我亲身经的一件事,2011年春节后的一天,应朋友的邀请,到他所在的村屯参加一个户主会议,原因是这样,这百多户人家有百多亩坡地大部己经近两三年己无人耕种了,己长满半人高的茅草 。村民小组长同意转让给朋友承包种果树,承包期十二年,每亩每年租金500元,第一次先交三年租金,三年后每亩租金涨百份之五,也就是每亩租金525元,一次交二年的租金 。开会时户主基本都到会,因为元宵节还未到,外出打工的人还未出去打工,开会时组长先把上述意途说明,征求户主的意見,到会人员积极发言,各抒已見 。百份之九十户主同意按上面的协议承包自己的土地有十多户说要提高到每亩6OO元 。另外有三户说我的地每亩给一千元一年也不出租,组长苦口婆口的给这三人算经济帐,这三人就是不同意,丢荒也不承包,理由是钱多多都用完,包了十二年后这地就是承包者的了,强词夺理,开了大半天的会议无成果,不欢而散 。2019年9月的一天,我下乡又到这个屯经过,这百多亩肥沃的坡地,没有一块有人耕种,人高的茅草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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