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营销|专家解读奥运期间涉品牌营销法律规则 非赞助商也可用参赛运动员做广告

品牌营销|专家解读奥运期间涉品牌营销法律规则 非赞助商也可用参赛运动员做广告
文章插图

● 截至目前,除了13家奥林匹克全球赞助商外,北京冬奥会已成功签约了4个层级共计45家赞助企业。对照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历届冬奥会赞助收入数据,北京冬奥会市场开发可实现的赞助收入,已经超过了以往历届冬奥会同类数据
● 赞助纠纷中常见的是侵权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发生在当事方之间;还有一类侵权是第三方侵权,即第三方既不是赞助商也不是供应商,但是使用了赛事相关标志等
● 在奥运期间非赞助企业做广告,其如何运营广告,是受到严格审批的。以这次冬奥会为例,审批权在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冬奥组委,他们会在审批过程中更加优先考虑、维护赞助商的权益,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兼顾
□ 本报采访人员 张维
“奥运会是一个舞台,世界上三分之二人口的目光都会在这个时候聚焦于此。”《全球体育营销》的合著者诺曼·奥莱利(Norman O‘Reilly)曾如是说。
正因为如此,奥运会往往成为各大品牌的重要营销场景。一个在营销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在通常情况下投入1美元,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可以提高1%;而如果用同样的资金赞助奥运,则可以将知名度提升3%。
即将举办的北京冬奥会,也不出意外地成为品牌商们借势体育热点或运动员发力话题营销自家产品或服务的“竞技场”。截至目前,除了13家奥林匹克全球赞助商外,北京冬奥会已成功签约了4个层级共计45家赞助企业。而早在2021年7月,北京冬奥组委传出的消息就显示,对照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历届冬奥会赞助收入数据,北京冬奥会市场开发可实现的赞助收入,已经超过了以往历届冬奥会同类数据。
有经济往来就难免有纠纷,体育赛事中有一类争议就是因赞助而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副院长谷岩向《法治日报》采访人员透露,在贸仲受理的体育争议仲裁案件中,就有不少与赞助有关,其中不乏国际上著名的联赛授权产品的销售许可争议。此外还有俱乐部运营争议、合作举办赛事争议以及赛事票务争议等。
体育赛事赞助合同有什么特点?常见的国际、国内赞助纠纷有哪些类型?能否禁止隐性营销,是否允许非奥运赞助商使用参赛运动员的形象在奥运期间做广告?知名运动员在赛事中“错”穿了赛事赞助商之外的运动服装,由此引发的争议如何处理?在近日贸仲组织的“贸仲直播间第二期”中,采访人员找到了这些问题的答案。
奥运曾是赔钱买卖
赞助出现扭转局面
在赞助与转播等与奥运有关的商业活动已是如火如荼的今天,很难想象曾经的奥运是“赔钱”的代名词。
公开数据显示,在1984年奥运会之前的几届奥运会中,都出现了巨额亏损的情况。其中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总共花费10亿美元,最终亏损了6亿多美元;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总投入58亿美元,最终亏损24亿美元,其中有10亿债务变成“奥运税”,由蒙特利尔的人民承担,在30年后才还清;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总共投入90亿美元,但没有实现盈利。当然,蒙特利尔和莫斯科承办奥运会的投入款,包括了基本建设项目。
转机发生在1984年奥运会,一个名叫彼得·尤伯罗斯的人开启了奥运会的商业经营模式。当时担任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主席的彼得·尤伯罗斯,为解决筹款问题运用了各种商业手段,其中之一就是将目光瞄准赞助商,规定只接受30家赞助商,每一行业只接受一家公司,每家公司赞助金额至少要400万美元以上。
事实证明,彼得·尤伯罗斯的举措是成功的。他最终共筹集到8亿美金的经费,在除去各种开支之后,最后剩余2.25亿美元的净利润。这也成为现代奥运会恢复以来第一次真正盈利的一届奥运会,彼得·尤伯罗斯也因此被誉为“奥运会商业之父”。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四川龙网」www.sichuan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