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

农村建房有“六不准” 。
[法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农村住房建设存在“六个严禁”:
一、不准随意搭建多层建筑 。或者新建、改建房屋,应当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可建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的房屋 。在农村新建或改造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同时,还需要向乡政府提交相关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 。
二、严禁超面积标准建设 。农村住房建设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违法的“多户住宅”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拆除,但允许通过合法继承取得的宅基地 。
三、不准翻建农房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村旧房、危房改造,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在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改造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有被拆除的危险 。
四、不准建在规划区以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并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空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五、不准改变用途 。设置宅基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村村民的生活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大型工厂或者建房出售 。
6.不允许未经批准的施工 。建房前,应当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取得乡镇政府出具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当经相关部门同意 。
问题2
城镇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案情简介]
村民李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并通过了建房审批 。李某与城镇居民王某签订合同,王某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王某向李某支付宅基地使用费 。后来因为旧村改造,房子被拆了,补偿了一套拆迁安置房 。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王返还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 。李灿的请求成立吗?
[法官的解释]
中国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李与王签订的协议无效,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仍归村民李所有 。根据“房地不分离”原则,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一个主体所有,故李是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人 。法院判决李某可以获得安置房,而王某只是房屋出资人,并非房屋所有人,无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划拨给本村村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
问题3
城镇户籍的子女通过就业迁出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案情简介]
王早年因求学而迁离农村,取得城市户口 。王的父母是农村户口,在村里有宅基地和房屋 。多年后,经有关部门批准,王和父母共同出资对家里的老房子进行了改造 。如果王的父母去世,继承他家乡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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