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法学初学者的书 法学初学者推荐书籍


给法学初学者的书 法学初学者推荐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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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像巨人那样强有力,当然很好;但若像巨人那样使用这力量,则是暴虐 。”
——莎士比亚




作为法学初学者的入门书籍,必须是质量足够高,口碑足够好,最好是趣味性和通俗性为主、专业性为辅,兼具可读性和知识性,所以专业方面如优质教科书和经典专著不宜作为入门书籍 。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推荐大致符合上述要求者,希望能够引发法学初学者对法学的兴趣,提高学习积极性 。


《批评官员的尺度》:若吐槽不自由,则点赞无意义
了解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看安东尼·刘易斯的两本书就够了,一本是《言论的边界》,另一本是《批评官员的尺度》 。《言论的边界》前年读过,对其中言论自由的探讨印象深刻 。相比而言,《批评官员的尺度》更为通俗易懂,但同样具有启发性甚至振聋发聩 。
这本书以“《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为核心,集中于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探讨 。但该案只是个引线,作者以本案串联起整个第一修正案的历史,以及不同阶段的著名判例,其中的巨大进步和所遭受的挫折 。整本书读起来一气呵成,第一修正案的历史或者说美国最高法院关于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保护不断增强、限制不断减少的历史,是一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编年史 。那些用心良苦、饱含深情的判词,让人由衷的潸然泪下;那些鞭辟入里、富有勇气的说理,让人不自觉地鼓掌叫好 。
虽对普通公众有所涉及,本书重点讨论的还是媒体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媒体在美国被称为“第四权”,便是在于媒体对政府运行的监管、对官员权力的牵制,让社会更加健康运转,人民的自由也愈加夯实 。历史上的案例比比皆是,尤其是民权运动时期,在废除种族隔离、平权运动、反越战等方面媒体更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著名案例如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五角大楼文件案等 。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政府和官员应当接受媒体的监督和民众的批评,这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诚然,在批评的声音中难免会出现杂音和噪音,尤其是虚编乱造进行诽谤和谩骂,这当然不可放任,但也要进行法律(良法)规制,制定有序且较为宽松的法律规则,使言论自由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和彰显 。须牢记霍姆斯的名言:“如果我们想确定一种思想是否是真理,将让它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 。”一味“堵”未必有效,不如“疏”更为治本 。
译者何帆老师在序言中写道:“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 。尽管我并不赞同所谓西方的民主自由能够普适于我国,我国应有自己的一套发展模式 。但政府总要接受批评甚至一定程度的“谩骂”和“侮辱”,这是让我们不断反思、继续前行的“忠言”,尽管时常“逆耳” 。毕竟,“那些为我们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
最后,我想我们也应怀有乐观主义,对我们道路的自信、理论的自信、制度的自信、文化的自信 。西方的价值观和制度模式不应先验性的是我们国家制度的“模具”,我也深怀乐观主义,坚信我们会发展出自己的道路 。


《法律相对论》:思想的狐狸
在社会学与哲学领域,有几个动物具有独特的指征,如马基雅维利的“狮子”与“狐狸”、霍布斯的“狼”,当然,还有以赛亚·伯林的“狐狸”与“刺猬” 。
在伯林看来,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 。具体而言,刺猬之道,重在一以贯之,代表一元主义;而狐狸之道,由于其生性狡诈,八面玲珑,指向多元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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