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孕定人流协议条件苛刻男友不愿签字

一对恋人,在短暂相恋分手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 。为了解决“流产”这个难题,双方商量拟出了一份“人流协议”来约定责任 。结果男方认为条件太苛刻,不愿签字 。
今年7月初,阿云和阿明在一家大型交友网站举办的联谊活动上相识 。然后,两人开始约会 。经过半个月的交流,阿云感觉阿明为人不错 。8月初,在阿明的出租屋内,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 。阿云从此也确定了和阿明的恋人关系 。可两人继续相处半个月后,阿云开始感觉阿明对她似乎不太诚实 。8月中旬,两人大吵了一场后,断绝了交往 。9月,阿云因工作需要,被调往外地工作 。
今年中秋节,阿云回南宁过中秋节期间,发现自己怀孕了 。当她找到阿明商量时,阿明告诉他,自己已于9月11日与另外一个女孩登记结婚了,希望她不要再打扰他 。阿明的答复让阿云感觉摸不着头脑 。仅仅过去一个月时间,阿明居然会“闪电”结婚!随后阿明陪同阿云到医院做检查,并表示配合阿云进行治疗 。由于阿云还需要6天的治疗才能手术,阿云做过检查后,便回到外地工作 。
回到工作单位后,阿云发现阿明只关心打掉孩子,似乎对她的健康并不关心 。阿明的态度让阿云很气愤 。于是到了手术时间,阿云并没有回到南宁,而是等着阿明给她个补偿的说法 。
9月底,阿云回到南宁,与阿明协商流产一事 。双方经协商,由阿云拟出一份“人流协议”来解决问题 。在阿云拟出的协议中,要求由阿明负责人流检查、手术、医疗的费用;对阿云的身体及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由于不能让阿云家人知道,手术后,阿明要安排阿云的住宿,并在手术期间及手术后3天,全程陪护阿云,负责阿云的日常生活;如果阿明违约,要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
拿到这份协议,阿明认为过于苛刻没有在协议上签字 。于是,阿云干脆将“人流协议”及一封“求助信”传真到阿明所在的单位 。阿云的做法,让阿明感觉自己的名誉受损,阿明更换了手机号码,而双方的协商完全陷入僵局 。
17日,采访人员再次电话联系到阿明,阿明表示该事件已经对他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 。他们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不可能由他一人负担,他只愿意负担医院开出的手术费、医疗费、营养费等一半的费用 。至于协议中所说的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免谈 。
阿云拟出的“人流协议”到底合不合理?采访人员随后采访了南宁市锦康律师事务所主任戴红斌律师,戴律师认为协议中有关补偿的约定,如果双方签字的话,应该有效,但有关违约的约定无效 。对阿明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只承担一半费用的说法,戴律师认为,也符合法律规定,但阿云可以就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会按照公平的原则,对此做出相应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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